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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独生女无法继承全部父母遗产?
答:父母早逝,容易产生转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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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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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父母没有立遗嘱,又想获全额房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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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为人父母从未想继承儿女财产,但不幸事情发生,老人法定继承应得子女房产份额,如果不放弃又不办遗嘱,会在老人死后又发生法定继承,原分享的房产重新分配,不可能再全部还给已故子女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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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不是大多数老人的意愿,但又必须屈从法律。所以一定要注意及时处置继承子女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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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传统观念,其他亲友一般不会去争。比如文中提到的小丽,继承发生后,还得一个个去找有继承奶奶房产的所有人,让他们放弃继承,住得太远或在国外可以让他们到当地公证处或领事馆办弃产公证,特别注明房产归谁,并将公证书邮寄回来,集中后再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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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找不到法定继承人,房产证里还需保留他们份额,如果想报失踪或死亡更麻烦。简而言之,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止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还需要其他有权继承人书面公证同意放弃继承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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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此种做法过于繁杂,且不利于亲属之间的关系。所以律师推荐还是尽早订立遗嘱,避免后续无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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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如果最后遇到遗嘱方面的法律难题,需要找律师处理的话,可以给我留言,我可以根据你的情况为你匹配最适合的律师,你也可以多一个比较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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