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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政策信息2022年11月18日
一、三部门部署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
11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年度监测评价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方面取得实实在在进展等。涉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情况、税收优惠政策等19个评分参考。
2023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将上年度监测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和监测评价结果,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二、成都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 减轻新市民、青年人购房压力。
自2022年11月18日起,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广州市旧村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事项表决指引》。
《指引》对旧村改造意愿、项目实施方案、村集体建设用地转国有建设用地及补偿安置方式、村集体物业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等事项表决通过比例做了相关规定:若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表决,应当有该组织具有选举权的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或者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2/3以上同意;若取得授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表决的,应当有该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该组织到会成员代表2/3以上同意。
四、南昌湾里区:购房最高给予300元/㎡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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